求有关法律人事指点一二。因为信用卡纠纷,我和我爱人都被银行起诉了。我本金2010元,加利息和律师费总共要我还7600多元。我爱人本金0元,加利息和律师费要还4000多元。我和我爱人都是建设银行的,我爱人11月9日开庭,11月10日开庭,原告律师是同一个律师。11月9日我爱人开庭的时候因为我爱人我擅长沟通表达我作为委托人去开庭的,11月10日我自己开庭也是我去的,11月10日开庭的时候一开始法官给我感觉还挺客气的。当时对方律师突然对法官冒一句,被告(我)昨天对他爱人开庭答辩的。对方律师说完这句话以后法官给我的感觉好像就改变了,而且在辩论缓解,每次法官说被告辩论,我每次刚说话的时候对方律师就莫名其妙打断我发言(对方律师每次都说我还要加一条之类的)。我不明白的是,我帮我老婆答辩有错吗?那这位律师作为原告方律师,同时帮银行起诉我们夫妻俩,难道这对我们夫妻俩就公平吗??我和我爱人起诉状内容基本都一样。就还款本金不一样。请问这位原告律师有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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