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是在某KTV认识的,当时她在里面做公主,我和朋友去玩的时候我选了她,这样我们就加上微信聊上了。后来我给她一个月内数次订台,消费数万元人民币,就这样我们两个在一起了。
我们在一起后,她还继续在KTV里当着公主,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她于2019年5月份没有再去KTV里上班。好景不长,2019年5月份,与她同住在一起的室友(一同在KTV里当陪侍)被检查出hpv病毒呈阳性,我女朋友同样也被检查出hpv病毒呈阳性,数天后,我到医院检查发现hpv病毒也是呈阳性。我不知道我为何感染这个病毒,因为之前我体检的时候各项指标是正常的,而且没有与除她之外的任何人有过性行为。后我们一起到医院接受治疗,可是这个病根本就治不好,容易复发,医生还说是感染的几种高危型hpv病毒,当时我内心都是崩溃的,但我相信她,我们依然在一起。
这件事告一段落后,2019年7月14日,我女朋友父亲发微信找她借5000元钱,由于当时她已经没有去KTV里上班,身上没有钱,就问我借了5000元钱,我毫不犹豫的就用微信转给了她,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在和我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她暗地里还在和2018年她在武汉某个KTV做公主认识的一个已婚男子还保持着暧昧的联系,她对该男子称其家里要用钱也向该男子要了5000元钱,并在2019年8月1日她和我吵架后跑到武汉和该男子到宾馆开房,和该男子在宾馆住了三天后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随后事情败露被我发现,她以自残,自杀行为让我原谅她,我于心不忍遂就原谅了她。我害怕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于是将家里的工作辞了,来到了她的城市(我和她是隔壁省的并不是一个城市)和她一起生活,在这一年半期间她没有去找工作,家里所有开销都是我出的钱。
就这样我们继续在她那个城市一起生活,这一年多之间我几乎和所有的朋友都没什么来往,都是以她为中心,我也对她产生了依赖性,可是在今年9月份她去盘子女人坊照艺术照,加上了某个摄影师的微信,两个人每天都聊着天,还经常语音通话,为此我和她吵了数次架,后今年10月2日她决定和我分手。
在这一年多间我陆陆续续在她身上用了30多万,她没工作,期间就陆陆续续给她转账共转了6万多,付出的感情更是无法言喻,到最终却换来了这种结果,这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怨她,我如果有钱一点是不是她就不会离开我了,跟她在一起我也没工作了,加上今年疫情原因,可能是她觉得我没钱了,所以要和我分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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