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一段时间的爱又米被杭州GA介入追债的事情,我本人也是经历者 到现在也一直在各处关注这个事相关的信息与帖子,现总结一篇较完整的分享给大家!
余杭公安的网贷处置办是余杭分局单独成立的一个机构,人员构成大致分为警官,外聘的催收人员(或者是辅警)以及爱又米的公司员工。其中,警官占少数,大概只有几个人,多数是催收人员。这个机构主要是负责处理网贷平台的一些事情,最重要的是追赃,追回赃款。相信有很多人都接到了,所谓余杭公安的电话,让还贷款,且还有百分之24的利息对吧。甚至还有些人已经被冻结了支付宝。对于这件事,经过本人多次核实求证,其中包括咨询了两个上海派出所民警,两位律师,一位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的律师,一位私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于整个事件的重点问题,做出以下解释:
1.联系我的警官,蒋警官和郭警官等,是否是真实身份?
这两位警官真实存在,但是联系你的,不是警官本人,而是催收人员冒充的。理由是:警察不会做催收工作,即使是追赃款,也是告知你这笔钱是赃款,你应当退还。更不会给你提利息的问题。(上海警方的解释)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多人遇到了这种情况,其中把蒋警官的通话录音拿出来比对,发现声音不一样。这个你细品。这里要提出一点的是,让催收来冒充警官收赃款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提出追加利息,且减轻民警的工作负担。说句不好听的,回头出事了,这个人就是个背锅的。在这里可怜他1秒。
2.这笔钱要不要还款?怎么还?还多少?
这笔钱如果你确实借了,那就应当返还,即使它是赃款。但是它被定义成为赃款(只有法院有权下这个定义),就意味着你在借款时签订的借贷协议,是无效的!且赃款所带来的任何收益,也就是利息,都是无效的!整个借贷本身的标的都是违法的!如果要还,也只是偿还本金即可。这点大家可以查询相关法律,但是查询前,稍微动脑子想一想,只要不是弱智,基本都能明白其中道理。这个问题,两位律师都持有相同意见。至于假警官在电话里说的,你借了,那肯定就得有利息,纯属扯淡。亲,您自己不是都说了吗,这是赃款。至于如何还款,这点需要和余杭分局或者西湖分局等负责这个案子的警方,确定是警方之后,协商。但是时至今日,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真实警官联系我。也就不存在怎么还这个钱了。
3.关于支付宝冻结问题,还会不会继续冻结微信以及YHK?
冻结支付宝的类型是司法协查,意思就是调查你。这是很常用的一个行政手段,根据法律最长期限是6个月。当然在这里要指出,这是一次冻结的最长期限,如果到期之前不续,那满6个月自动解封。或者在6个月内警方解封。再或者是案件结束解封。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冻结,当然是为了方便追赃,也方便索要利息。当然至于微信YHK是否会冻结,目前有人支付宝最多被冻结两三个月了,还没有发现微信YHK被冻结的,但是警方有权力,也有能力冻结微信。另外就是账户里面的钱也是不会被划走的。因为这个是法院说了算。大家尽可以放心。在这里我要指出的是,如果微信和支付宝以及YHK都被冻结,这件事恐怕很快就可以结束了,因为这就等同于把人往.里b。就算冻结也不会只冻结一个人的,这么多人,他们可不敢。
4.整个事件中余杭公安是否违法?我应该怎么办?
这个违不违法不好说,也不敢说。不过,余杭公安负责追赃,但是并没有让真实的警官联系借款人,而是让催收人员联系,且附加了赃款利息,拒绝协商。我联系了余杭分局,但是他们此事从未做出任何正面回应,而是将催收电话给到我,让我去联系催收。并且在真实警官并没有和借款人有任何协商的时候就先冻结了支付宝,是不合理的。在冻结之前,我并不知晓此事,并且如果可以提前告知,我大概率还是会配合的,现在把支付宝冻结了,我钱都在里面,怎么配合呢?对于公安的这个问题,可以向他的上级领导投诉,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冻结。本人通过电话向市级公安局反映过,无效!可能会有效的办法是:市级不行还有厅级,厅级不行还有公安部。联合上书!写一封书面的东西,比如复议申请书,情况说明等,签字画押,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找一位代表,让这位代表拿着这些材料去实地当面投诉。(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于这类问题作出的解释和解决办法)但是这个办法执行起来太难。
另外大家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坚持两个原则。1.和真实执法人员对接退还赃款事宜。请记住,真实的执法人员。警察或法官等。在电话里很难确认对方真实身份。2.在法律范围内处理。上面内容明确指出,该赃款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平台不具备放款资质,借贷合同无效,利息也无效。
个人建议:关于退赃,解封支付宝这类问题,大家可以实地到余杭分局找到经侦大队(这类案子理论上是这个部门负责)和警官面对面协商处理,这个时候可以准确确认出真实警官。警方怎么说,就怎么做,配合好他们即可。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们的每一位可爱的警官都会依法做事的。如果不方便去余杭,那不防耐心等一等,或者找当地警方协助。目前这个案子还处于侦查阶段。
2020.9.12 最新进展:
有朋友实地到了余杭分局,听他陈述,对方警官否认冻结支付宝的事情,说这事不归他们负责。同样还是让他去联系网贷处置办的那些催收人员。但是在他四处询问之下,经侦出面了。因为现场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一些也是遇到相同情况的人。经侦的警官禁止他们录像以及录音。将他们带到房间,一个一个的挨着去处理此事,然后最后的结果,依然是拒绝任何协商,依然本金加利息。所以综合这点,实地去的意义不大了。当然也可以自己去试试。
综合本人被冻结的一个月内所了解的,以及多次咨询律师法官警察等多位司法人员。对这个事情接下来的走向,大胆猜测且列出专业人士的指导意见。
支付宝被冻结多久?
司法冻结最多半年,续冻一次最多也就半年。目前是侦查阶段,暂时性冻结而已。没有永久性冻结的说法。(此处是律师观点)
我是否像对方说的可能会造成逃废债?
我国刑法规定有以下三种行为,将构成逃废债:1.拒不执行判决罪。2.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被查封冻结财产罪。3.如果以故意毁坏财物的形式来逃废债务的。可以反思下自己有没有上述行为。没有就不构成。(此处是律师观点)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实地去了效果也不好,而且目前全国不止这一个平台出了这种问题,也不只这一个公安立案,等等看,看下后续会有什么新进展。如果不想等的要抓紧处理的话,还是我上面提到的那两个原则。另外就是大家有什么疑问可以评论区提问,我会回复的,我也会实时更新最新进展,以及一些新的热门问题的解答。如果把这篇知乎看懂了,说实话也不需要加什么群了。
9.18更新,补充法律知识:
以下是司法解释对“冻结账户”到底指什么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二条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
(一)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请问你是犯罪嫌疑人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三条第三款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了吗?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所以不用担心钱会被划走。
对于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前的个人及家庭的合法财产,原则上是不能查封、冻结的。不过,在实务中,还是会有部分公安机关,突破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或者援引司法解释关于“其他”‘的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的措施。
关于退赃方面补充
赃款一般是和赃物一起被要求“退”的,不过目前刑事案件中主要会要求退赃款。所谓赃款赃物,是犯罪分子(你是犯罪分子吗?)直接或间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任何财产和经济利益,赃款主要包括现金或无记名有价证券,赃物主要包括非法手段获得的物资或其他有价证券。从概念上可以看,赃款是犯罪行为的产物,如果一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或者并未获得恶意取得他人犯罪所得的赃款,自然不存在可以退的赃款。
因此,无论是退赃款还是退赃物,都是以赃款和赃物存在为前提的。
如果一个人并没有实施违法犯罪或者虽然实施了违法犯罪,但是并无赃款、赃物可退,那么就没办法也不能按照公安要求去退“赃”。
2.上述所说金额不合理,那么公安是否有权制定赃款金额?
公安只是侦察机构,不是审判机构。
公安机关要求家属退赃款的时候,一般会明确具体的数额,那么是否公安让退多少就退多少呢?事实上,公安让退的赃款和赃物都只是公安机关“自认为”的数额或数量,而这这些数量和数额并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合。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只是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固定证据,所收回来的款项只能采取冻结的措施,并作为证明案件中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证据加以保存,并最终会连同其他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说明,公安机关所谓的追赃实质上是为搜集、固定证据,是为侦查活动服务的,既然只是作为证据使用,这说明冻结的款物最终是否属于赃款,是否应予没收都需要人民法院来审判认定,在法院判决之前,所谓的赃款都只是“疑赃”。既然公安无赃款的最终认定权,公安机关“自认为”的赃款数额就可能存在差异。而事实上,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所自认为的“赃款”数额都是远远大于因为实际犯罪行为所产生或获得的赃款数额的。基于公安机关所认定的赃款数额和实际上的数额存在差异的情形,如果公安机关要求的退赃数额已经远远超出了实际赃款数额,自然是不能退该部分超出的数额的。
因此,并不能简单的就按照公安的要求数额来进行退赃,因为可能存在部分赃款并不存在的情形,更何况上面说过,该平台连放款资质都没有,借贷合同都无效,放出的赃款,怎么可能会产生利息呢?出借人或者投资人的钱,进入了这样的平台,那自然就是赃款,不会因为他们的不知情就认定该平台合法,更不会因为他们不知情就认定这笔赃款可以产生利息。
请问 冻结支付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缴赃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以说,冻结类型只是司法协查。电话联系你还利息的只是所谓的“工作人员”。
9.19关于解封支付宝补充:
以上说了不少,个人认为支付宝应该和该案件无关,里面财产是合法财产的情况下,可进行以下尝试。
第一,积极准备证明材料,提交至办案机关说明被冻结支付宝账户和款项属于合法资产,与违法犯罪无关,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查明事实后解除冻结措施。如果办案机关调查清楚与案件无关,会在三日内解除冻结措施,而不用等冻结6个月。
第二,如果经过申请,办案机关仍然“不作为”,不及时解除冻结措施,此时可以考虑通过个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通过“申诉”、“控告”的措施促使解除冻结。可以申诉、控告的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与案件无关的被冻结、超出案件范围被冻结、应当解除但是不解除的。办案机关对于申诉和控告一般会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且会出面回复申诉人和控告人。当然,如果对于书面回复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办案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申诉。
个人为什么认为支付宝和该案件无关呢,因为支付宝是一个支付工具,即使该平台资金使用支付宝支付过,也仅仅是用这款支付工具进行支付而已,但现在里面的资金,也是合法获取的,不应该被冻结。至于是否以个人合法收入去退赃,退多少,应该是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冻结账户甚至强制执行,应该也是当事人在不履行判决义务之后的事吧。
2020.10.24更新
有些人想等法院判决了再还钱,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件事根本到不了法院那里。
移送起诉的标准的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可以被起诉的是平台,借款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以后续的一切罪名都只是吓唬借款人而已!到不了法院怎么可能会被定罪?
这件事其实就是警方迫于追赃压力太大,以侦察为由冻结支付宝,给借款人点颜色看看,方便追赃,就是变相b着你还钱。至于利息,那当然是能多要点最好,因为赃款早点追回来就可以早点结案了。总之这事就变成了,看谁耗得起耗不起了。至于想用本金还款的,去委托律师吧,这可能需要多次沟通调节才可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本人预计根据案件进展,这个案子可能拖不过明年过年。还是那句话,警方的一切行为都只是为了早点结案。
大家不要再想着加群了,实在是没有必要,因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我基本上已经全部回答完毕了,大家心里有数即可。另外建议大家在接到对方电话的时候积极配合,不要做出因为冲动挂电话等一些可以被视为拒不配合警方的行为,这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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