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维权路,正义得伸张
说说老哥我撸单位双倍工资的经历.
本人于2019年9月5日正式入职的原单位,入职期间签了一个什么试用期协议,上面写的是试用期三个月
但是到了2019年10月14日应原单位要求,提交了转正申请,当时原单位我所在部门的直接领导和当时厂区的总经理都签了字,表示同意如期转正,10月份集团也给我交了五险,并且按照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发放,此时我正式成为原单位的正式员工(因为我所在的厂区是集团下设的一个分厂,实际劳动关系及社保缴纳也是集团给缴的)
事情的转点就在转正的当天
因为转正申请所在厂区领导都签字同意了以后,需要我本人拿着转正申请去集团人事部上交,当时我还问了一句集团人事部,啥时候签合同,结果集团人事部的人很诧异的问我,入职当天厂区没跟你签合同吗?
我说没有,然后集团人事部的人当着我的面打电话给我了所在厂区的人事,问:某某员工,为什么没签合同,这个合同入职当天就应该签的,试用期应该签试用期合同,转正了签正式合同,因为他们在通话,具体当时我所在厂区的人事怎么回答的我不知道(这里我要说一下整个过程,包括集团人事给厂区人事通话的时候我都是偷着录了音,从进入集团那一步我就留了个心眼)
然后从集团回到厂区,我又问了我们厂区的人事签合同的事,他光嘴上说签签签,随时可以签,但是迟迟没有和我签任何书面劳动合同,包括之前比我早去一两个月的员工当时也都没签,一直干到今年2月12日离职,期间我问了他不下四五次,每次都很敷衍的嘴上说签,可就是一直没签(而且每次我跟他交谈,我都录了音)
因为我的工作性质是每天工作八小时,三班倒
上一个星期白班8:00-16:00,然后下个星期转夜班00:00-早8:00,下下个周再转中班16:00-次日凌晨00:00,周而复始,没有公休也没有调休,一个月有30天就干30天,有31天就干31天,休班当日工资扣除,周六周天上班没有加班费,是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发
直到2020年2月12日,是下了夜班 眼看八点了,忽然部门领导来了句,说什么某副市长来视察工作,视察就视察呗,管我们下班的员工什么事?
还要求加班打扫卫生,我也是笑到不行,人家副市长9点来视察工作,你八点开始磨洋工,装样子?
况且加班又没有加班费,再者说我们都交接班完毕了,按道理来说白班的事情由白班来完成,加班也可以起码要有加班费吧
没有加班费也无所谓了,老哥就当一次义工,在打扫为什么,部门领导看到厂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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