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1产品简介
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发放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我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业务亮点
首付低:首付款比例最低20%。
利率低:贷款期限在5年内的,执行利率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执行利率3.25%。
期限长:贷款期限最长30年。
商转公:具有商业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客户,可以向我行申请商转公业务。
3办理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
非在本地缴存公积金的客户,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兰州银行(房屋所在地)任一网点均可受理。
购买新房、单位房、集体自建房,由开发商、单位、集体组织向我行申请项目准入。
4经办机构
公积金业务大厅
驻点经办行
驻点地址
安宁业务受理大厅(省中心)
开发区支行
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一号办公楼
房产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省中心)
民主路支行
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产交易中心7楼
西固业务受理大厅(省中心)
西固支行
西固区福利西路242号兰州石化悦欣小区
城关业务受理大厅(市中心)
兴兰支行
广场西口亚泰大厦6楼
新区业务受理大厅(市中心)
新区分行
兰州新区玮一路与经十路
榆中县、永登县、定西市、敦煌市、天水市、庆阳市
榆中支行、永登支行、定西分行、敦煌分行、天水分行、庆阳分行
区域所在地公积金中心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兰州银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我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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